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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VOCs的治理势在必行,加强部署VOCs在线监测系统的进程

点击次数:2005  更新时间:2018-12-25

  目前,我国VOCs排放量已位居世界前列。VOCs的排放量要比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和粉尘的排放量都高,每年超过2000万吨,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是造成环境污染、损害人体健康的主要“元凶”,它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,并直接导致了大气中PM2.5的形成。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,美国等发达国家就已经开始重视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减排问题。

  2010年5月国务院发布《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》,将VOCs与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颗粒物等一起列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重点污染物,提出加大VOCs污染防治。“十二五”期间,VOCs污染治理和防控政策则进入密集发布期,环保“十二五”规划提出要开展VOCs和有毒废气监测,完善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。

  目前,挥发性有机物(VOCs)治理已进入我国大气污染治理日程。环境保护部印发的《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》提出,到2017年全国石化行业基本完成VOCs综合整治工作,建成VOCs监测监控体系,VOCs排放总量较2014年削减30%以上。

  随着我国重化工业的快速发展、能源消费的持续增加,加之长期以来我国未将VOCs纳入常规污染物管理范围,VOCs治理行业发展缓慢(2013年我国VOCs治理行业产值仅32~38亿元,140多家从业企业中产值过亿元的仅有3~4家),近几年VOCs排放量呈快速增长态势,2012年我国工业VOCs排放量为2,089万吨,比2005年增长了约1.7倍,年复合增长率达15.0%。大量的VOCs排放已成为导致我国严重雾霾天气产生的重要因素之一,其污染治理势在必行。

  与发达国家相比,我国VOCs的防控和治理整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。从2008年、2009年开始,我国才从国家层面意识到,VOCs的排放会对环境质量、人体健康产生严重影响。目前我国VOCs治理与监测市场的技术储备与立法尚不健全,市场仍处于蓝海阶段。
  
  因为我国的起步比发达国家晚,所以VOCs防治相关的法律、法规、政策、标准以及日常监管所需要的手段、能力等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提升。
  
  针对VOCs的治理,首先要从重点行业的VOCs治理开始。目前我国尚未制定出合适的技术准则和相应的工程技术规范,由于缺乏技术性法规的指导,排污企业往往不知道应该选择何种治理技术。在这里为大家推荐的是上海蓝居智能科技新一代VOCs在线监测仪器
是一款用于提供VOC实时、准确监测经济型产品。

  传统的VOCs气体监测仪,一般采用催化燃烧的传感器进行监测,此类传感器对碳5以上相对于其的气体反应较缓慢,且容易造成传感器中毒。而基于光离子监测原理的(固定式)VOCs在线监测仪则很好的解决了此类问题,反应快速,且不存在中毒现象,监测数准确。

  蓝居VOCs在线监测仪采用防水防尘外壳,是一款轻量级、可同时和多个监测项(例如: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、硫化氢、二氧化氮、二氧化硫、臭氧等)集成的微型在线环境监测站。成套设备由:VOCs在线监测仪、数据传输网络、后台数据处理系统及信息监控管理平台等部分组成。

  加快部署VOCs的监测网络,有助于从技术网络角度解决高排放高污染的企业VOCs监测难等问题,进一步的加强对于VOCs的治理,蓝居相信的科技能够创造更美好的生活环境,蓝居品质值得您的信赖。